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 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我院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经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金沙js9线路中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金沙js9线路中心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10.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金沙js9线路中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可参评总人数占全校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国家奖学金(人) | 上海市奖学金(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
金沙 | 4 | 7 | 71 |
四、评审方式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于9月16日下午5点前发送给辅导员。
2.年级初审。各年级成立年级评审小组,差额推荐候选人进入学院答辩环节。
(答辩仅针对国奖、上奖申请人,需准备PPT,答辩时间3min)
年级评审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年级负责人
组员:辅导员、各班学生代表(非申请人)
3.学院评审。学院预计于9月21日18:30组织线上答辩、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形成推荐名单后上报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经评审小组审核、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
金沙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叶华刚(学生工作副书记)
组员:吴晗璐(学院组织员)、王海思(学院组织员)、刘紫薇(学院团委书记)、孙攀峰(一年级负责人)、高兰(二年级负责人)、余开华(研究生负责人)
4.系统申报。9月23日前,被推荐人登录上海市奖学金管理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在线填写申请,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填写院系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系统提交初审推荐名单。
学生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辅导员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5.学校评审。9月26日-9月30日,学校审核学院推荐名单,由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结束后,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上海市教委。
6.学院上报材料,10月15日前。
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术楼12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包括: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系统下载);
(5)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注:(1)-(3)材料需在系统下载最新版,打印一式三份,均需手写签字,盖学院行政章、金沙js9线路中心行政章。
金沙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